男子买房没及时过户留下大麻烦 法官出手相助
时间 • 2025-12-03 19:59:51
办理
异议
法官
执行
法院
日前,四川自贡富顺男子王磊从他人处购买的房子突然被通知要被法院强制拍卖,一时不知所措。经过反复思索,他想起了曾经开展法治宣传认识的富顺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赖照循,并请他支招。
赖照循介绍,王磊在原房主余某处购买房屋时,房屋产权尚未办好,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仅有协议。然而,余某在办理房产证后,却没有通知王磊过户,而是私自用该房产证到银行办理了抵押登记贷款。后因未按期归还银行欠款,被银行起诉。法院审理判决后,房产被申请强制执行,并依法拍卖抵押。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
▲法官支招解忧富顺法院供图
赖照循认为,王磊购房属实,余某行为侵犯了王磊的合法权益,遂为王磊提出如下方案——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并提供买卖合同等相应证据。因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王磊也有失误,若经审查异议不成立,就只能起诉原房主,让其赔偿损失。
果然,王磊的执行异议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王磊立即起诉原房主。但此时,余某因外出躲债无法联系。
富顺县人民法院永年法庭受理案件后,赖照循作为承办法官,几经辗转联系到了“失联”的余某,余某在电话里承认了卖房给王磊后又私下办证抵押贷款的事实。但他表示,因生意失败,无力赔偿损失。
经过承办法官的法律宣传和劝解,余某主动向王磊表达了歉意,并承诺分期偿还。最终,双方达成分期赔偿协议。
廖军红星新闻记者袁伟
编辑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