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原反贪局副局长喊冤案”其弟改判无罪,疑似真凶浮出水面

时间 • 2025-12-02 0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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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下午,发生在18年前的安徽阜阳医院伤人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红星新闻从当事人李金泉处获悉,安庆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改判李金泉无罪。该判决书显示,安庆中院经审理查明,认定有新的证据证明伤人案可能系其他人所为,且李金泉等人有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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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中院改判李金泉无罪

“被冤枉了18年,给我造成了严重伤害,”李金泉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下一步一定要追究对我刑讯逼供和诬告我的人的法律责任”。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显示,2001年2月27日深夜,安徽阜阳太和县发生一起团伙闯进公安医院伤人事件。该案因时任太和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金奎一家是主要嫌疑人而备受关注(>>点击查看详细报道)。

▲判决书

李金奎及其弟弟李金泉等人获刑后,当地媒体刊发文章称,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故意伤害案件。在太和县检察院反贪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李金奎,身份特殊,关系网复杂,曾利用手中权力干扰办案,给专案组施加压力。最终有公安厅组成专案组,经过艰苦的审讯,最终嫌疑人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李金泉被认定为黑恶势力,李金奎则成了保护伞。

后22名人大代表联名上书,该案引起重视。经异地审查、指定审判后,2002年,李金泉、张合等7人被认定为此案真凶,其中李金泉犯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半,其余6人因“犯罪情节显著轻微”被免于起诉。被称为保护伞的李金奎因故意伤害罪起诉后,最终因在其岳父家发现没有撞针的破损猎枪被以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再审判决书

此后,该案涉案人员李金泉、张合等人不断申诉,但始终不知此案真凶是谁。

红星新闻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直到2019年4月,随着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入驻安徽,本案疑似真凶浮现。据犯罪嫌疑人肖某云供述,医院伤人案系其出资指使他人雇凶所为,并在当时治安大队一民警“帮助”下成功嫁祸李金奎等人。因怕事情败露,肖某云曾嘱托时任太和县县长肖军向梁某卿(时任太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打招呼”,在查办中为他撇清关系,并在此后多次向梁输送利益。肖某云还供述称,李金奎因办了梁某卿的儿女亲家的一件案子,“梁某卿借此机会故意搞李金奎。”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第14督导组入驻期间,梁某卿曾被短暂地采取强制措施。据新华社消息,肖军涉嫌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腐败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已于5月13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查时,他已从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的位置上退休四年。该报道称,肖军的保护伞问题正是发生在其担任太和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

2019年12月12日,尘封18年之久的医院伤人案在安庆中院再审开庭。红星新闻记者在庭审现场注意到,安庆市检察院出庭检察官认为,本案一、二审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定罪确有错误,建议撤销此前判决,宣告李金泉无罪。

12月30日,该案在安庆中院宣判,法院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李金泉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依法应予纠正;对监察机关、李金泉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应宣告李金泉无罪的意见予以采纳……判决原审被告人李金泉无罪。

红星新闻记者李文滔

编辑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