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前 四川91家担保企业应变更或注销 否则将依法处理

时间 • 2025-12-01 06: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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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已退出融资担保行业但仍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公司的公告》,经核查,四川永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91家公司已退出融资担保行业,至今仍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

据了解,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但是,经核查,四川永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91家公司已退出融资担保行业,至今仍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

《公告》要求,上述公司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逾期未改正的,该局将按照《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红星新闻记者查阅发现,根据上述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附:已退出融资担保行业但仍在名称或经营范围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的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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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李晨袁野图为截图

编辑陈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