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工作的提示函》,强调三个“严禁”、三个“不得”和三个“杜绝”。三个“严禁”: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严禁随意要求家长协助打印作业。三个“不得”:不得使用未经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布置作业;不得要求或组织学生购买除“一科一辅”之外的其他教辅材料;不得推荐未经国家、省、市审查通过的教学资料,引导家长不随意为学生增加购买教辅材料。@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