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再次强调:这些类别用电依旧执行目前价格水平不变

时间 • 2025-11-04 12: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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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国新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今冬明春能源保障供应有关情况。关于居民电价是否上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回应,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仍然是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还是执行目前价格水平不变

万劲松指出,目前已经有70%的燃煤发电电量、40%以上的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价格由市场形成。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机制,原来实行标杆电价,2019年改成“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当时规定的幅度是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大部分已经市场化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

万劲松表示,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可以简要概括为“两个有序放开、一个扩大、一个稳定”。

“两个有序放开”,第一个是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的上网电价。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通过市场交易来形成上网电价。第二个是有序放开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目前已有40%以上的工商业用户通过市场来购电,在此基础上有序推动其他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同步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时还没有从市场购电的用户,建立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所谓代理购电,就是电网企业向这些工商业用户供电,不再是按照目录销售电价,而是按照市场价格,根据购进价格的变化,销售价格也会相应调整。

“一个扩大”,就是扩大市场交易电价的上下浮动范围。统一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其中特别强调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的限制。

“一个稳定”,就是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万劲松指出,这也是这次改革一个特别重要的内容,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仍然是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还是执行目前价格水平不变。

“这次改革核心就是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万劲松说,从短期来看,这次改革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煤电”关系,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从长期来说,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发展,包括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推动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红星新闻记者王田北京报道

编辑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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