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定继承人范围能否扩大至孙子女、外孙子女

时间 • 2025-11-30 09:19:56
继承人
外孙
孙子
子女

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蔡昉委员建议,对民法典草案第1010条讲到的“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行为等方式对他人行使性骚扰”,再增加“文字”这种方式。蔡昉解释,现在有相当多的性骚扰是通过微信、短信或者互联网发布的,所以“文字”也应列为一种实施性骚扰的方式。

在分组审议中,列席的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良建议,在人格权编一般规定中,增加对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造成人格利益损害的,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救济的规定。

王良说,对于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纪念物品,一般物品本身的价值不大,但是对于当事人精神价值非常重要,“结婚庆典的录像带、地震后孤儿保留的其父母唯一的结婚照等。”如果仅仅赔偿物品的实际损失,显然是不够的。

此外刘修文委员建议,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扩大至孙子女、外孙子女。草案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虽然将其规定为代位继承人,但代位继承仅适用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丧失或者被剥夺了继承权,则孙子女、外孙子女就不能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不利于保障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红星新闻记者赵倩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丨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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