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骂前妻,担责吗?

时间 • 2025-07-23 10:33:16
女方
法院

第二百零八期

个人离婚了,最好的结果就是好合好散,爱恨一笔勾销,彼此不再煎熬。可是有的人偏偏放不下。重庆开州的一对小夫妻婚都离了,但依然纠缠不清,在网络平台上互相开撕。男方在自己直播间直接对女方的人品和容貌进行攻击,说什么“这个猪八戒怎么配得上我,真是浪费我的人才”。女方诉至法院,要求男方公开道歉。

法院审理查明,是女方率先在网络上对男方进行言语攻击,但女方的粉丝只有几十名,而男方账号粉丝高达数千名。因此,法院认为,男方在网络平台上的影响力远远高于女方。男方作为“网红”,在抖音直播间发布关于女方容貌、人品等方面的言论,确实容易引发公众对女方产生负面认识,符合侵犯名誉权的要件,构成侵权。男方作为在直播平台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网红”,应当对自身在网络平台中的言行承担更为严格的责任和义务,不能因为女方有过错而免除男方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法院当庭对二人的行为进行了教育训诫,并依法判决男方在其本人抖音号发布向女方公开道歉的视频,并置顶7日。

最后想对这位男“网红”说,每个家庭都有扯不完的鸡毛蒜皮、道不清的家长里短。向外人吐槽,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带来新的问题。因为看热闹的人远多于真正关心你的人。毕竟夫妻一场,不要为了争一个对错,把不该说的话到处乱说,满足了一时口舌之快,却造成了无法弥合的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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