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不逮我”为爱车加装爆闪装置,还朋友圈公开挑衅
时间 • 2025-11-29 15:37:00
装置
男子
挑衅
“逮不逮我”,几天前,四川威远一男子竟在微信朋友圈公开挑衅,附上的是一段为爱车非法加装爆闪装置的视频。10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威远警方获悉,目前,该男子已被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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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朋友圈发布挑衅信息
10月12日,该男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视频并配上带有挑衅的文字信息后,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便接到了反映,随即介入调查。14日下午,该男子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并承认了自己加装爆闪装置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为此,威远县交警大队对非法加装爆闪装置且改变车身颜色的该男子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男子指认非法加装的爆闪装置
刘一可红星新闻记者姚永忠
编辑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