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应严格监督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

时间 • 2025-10-28 08: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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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张小宏介绍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情况。据悉,该《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张小宏指出,该《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的首个专门行政法规,对于提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水平和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会上介绍称,我国是一个地震多发频发的国家,大约58%以上的国土、55%的人口处于7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在地震灾害中,相当部分的人员伤亡主要是由于建筑物倒塌造成。

张小宏在会上表示,为提高城市建筑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2018年,《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立法项目列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

张小宏指出,在起草过程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深入调研了解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有关情况,充分分析借鉴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条例(送审稿)》。在审批过程中经过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条例(草案)》。

据张小宏介绍,《条例(草案)》已经国务院第1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2021年7月19日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的首个专门行政法规,对于提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水平和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张小宏说。

在内容方面,张小宏介绍,《条例》共八章五十一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及相关措施;二是规范已建成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加固和维护;三是提出要加强农村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四是强化建设工程抗震保障措施及监督管理;五是强化建设工程抗震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追究。

针对现实当中建设工程抗震管理领域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条例》中提出了一系列有效可行的措施。同时,为了确保这些措施能够落地见效,《条例》也从保障措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张小宏称,首先,《条例》中明确了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严格监督实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并明确了监管部门在履职时有权采取的措施。

第二方面,对没有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没有达到抗震设防标准的一些老旧房屋,在抗震加固时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第三方面,国家需鼓励支持抗震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通过更加先进的技术路径,更加有效地提升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

第四方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信息数据库,利用大数据技术、信息化手段,提高抗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最后,张小宏表示,要建立建设工程抗震的责任企业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强化责任落实。

“我相信,随着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促进抗震技术发展,也将有力提升建设工程的抗震监管效能。”张小宏说。

张小宏透露,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司法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宣传贯彻《条例》,加快推进配套文件和相关标准的制修订,指导督促地方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水平,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杨雨奇吴阳北京报道

实习编辑向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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